企业接受捐赠设备时,应将收到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来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接受捐赠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是一种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企业捐赠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营业外收入如何理解?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营业外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因此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盘盈利得(仅限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捐赠利得、罚款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和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