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一些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置,处置报废资产时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处置报废资产的会计分录
1、处置固定资产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这一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累计折旧(按已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固定资产清理(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处置报废取得收入(处置未产生收入不做):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含3%减按2%情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3%减按2%情形)
3、清理净损益结转:
(1)产生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产生清理利得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同时,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
贷:预计负债
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借:财务费用(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
贷: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是什么?
固定资产清理是因磨损、遭受非常灾害和意外事故而丧失生产能力,或因陈旧过时,须淘汰更新的固定资产,所办理的鉴定、报废、核销资产、处理残值等项工作的总称。固定资产经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估,确认应予报废而转入清理,即表明该项固定资产退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原固定资金投资随之减少,因此,在会计核算上要注销该资产原价和已提折旧,并同时冲减固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