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那么现金支票收款人是否可以写公司法人名字?
现金支票收款人能否写公司法人名字
一般情况下,现金支票的收款人一般是不能写公司法人的。虽然在这方面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银行都有自己的银行规定现金支票的收款人一般只能写公司单位名称而不能直接写法人名字。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减少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一般银行都会有类似的内部操作指引。而且类似的规定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都会以指引或通知的方式将此类规定存告知到各个银行。目前银行之所以有现金支票收款人不可以写法人名称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防范公司法人存在违法的不轨提现行为。因为在现金支票提现后法人用所提现的金额做任何事情都是很难查询到的,所以银行为了规避此类风险都会规定现金支票只能写公司名称。
但倘若是转账支票则可以,因为转账支票是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提取现金。所以每一笔转账监管机构都是可以通过银行的系统追查到资金的流向的。
如果出现法人必须提取现金的情况,那么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由企业开出现金支票背书给企业本身,也就是说企业开出现金支票在收款人处写企业本身,然后支票用途写差旅费或备用金等等均可。这样法人就可以拿着现金支票去银行进行提现,提现时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背面的收款人处加盖了公司此前在银行预留印章的现金支票。身份证处填写法人身份证即可。但需注意的是这种支票如果是别人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提现也是同样可以提取现金的,所以这类支票一定要小心保管,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