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出的一项工作。公司出纳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常款项收付及报销工作;盘清库存现金;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等等。
公司出纳的工作职责包括什么?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填制余额调节表;
2、负责日常款项收付及报销工作;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配合其他职能开展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什么是出纳?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货币资金、各项票据、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
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出纳岗位轮换要求
出纳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两年必须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可适当提前或延期(同一公司同一出纳岗位连续任职最多不能超过三年)。
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具有会计工作从业资格证,已在集团各成员企业从事出纳工作的专职出纳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工作。
出纳的交接手续
出纳的交接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交接准备。
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处理完毕;
2、将尚未登记账目的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科,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将要办理移交的印鉴、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账簿、文件、其他物品等内容列清;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出纳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库存现金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6、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扉页的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第二个阶段,移交过程。
出纳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库存现金要根据日记账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
2、有价证券要根据备查簿余额进行点收,若出现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要按账面金额交接;
3、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前,须向银行申请打印对账单,如存在有未达账项,还需编制银行存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4、出纳账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5、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册点收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其他财产物资,如财务章、人名章、收据、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专用章等;
6、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无误后,方可交接。
第三阶段,交接后有关事宜。
1、出纳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要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