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与计税依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税目指的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计税依据指的是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
税目的含义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能够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又称为税基,指的是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
1、划分税目是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国家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等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体现不同的税收政策。
2、设置税目的目的是对具体的征税范围进行明确,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计税金额和计税数量两类:
1、计税金额,包括以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如增值税;销售(营业)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如营业税、消费税等;以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财产价值为计税依据,如房产税等。
2、计税数量,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具体计量标准有重量、数量、容积、面积等,如车船使用税以车辆的辆数和船舶吨位为标准计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平方米为标准计税,汽油、柴油以升为标准计征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