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
我国税收实体法内容主要包括:流转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所得税法和行为税法。
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其中,最基本的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或数量单位)之间的比例,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
2、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
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1、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课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价格的数额。
2、从量计征,是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