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值会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需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是否需要计提折旧?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仍然需要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其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但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所谓折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该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下降,剩余一定残值(也可能没有),其原值与残值的差额(即固定资产耗费)在其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平均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

  2、工作量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

  3、双倍余额递减法,这种方法需要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这种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再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表示,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已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的分录

  1、计提累计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等——折旧费(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2、固定资产清理时结转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