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很可能是因为工作中出现纰漏而导致的情况。以下几种情况是盘盈的常见原因:
1、在为购货方发货时,出现了漏发或者少发的情况;
2、购货做账时,账面入库数量比实际收货数量小;
3、发货做账时,账面出库数量比实际发货数量大;
4、购货时,可能混入了其他货物;
5、购销货物时,发生误差的长期积累。
对于上述发生盘盈的常见原因,财务人员应当逐项排查,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更正盘点结果。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存货盘点表是记录盘点日财产物资实际数量的原始凭证,通常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人留存,一份送交会计部门与账面记录核对。
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