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账务处理分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具体如下: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可资本化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1、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改扩建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企业发生的某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这样一来能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高估。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残料价值)
营业外支出(净损失)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费用化支出具体记入哪些科目,根据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确定。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后续费用化支出记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部门固定资产后续费用化支出计入“销售费用”;生产车间固定资产后续费用化支出,一般计入“制造费用”,与存货生产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确认原则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满足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如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满足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如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