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会计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金融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最终本科目无余额。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指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项目所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如结算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基金托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担保收入、受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代保管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保管证券、代理保险业务等代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手续费及佣金,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科目。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会计分录主要涉及如下:
1、企业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时:
借: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或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3、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贷:本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