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低值易耗品分录编制和包装物分录编制,具体如下:
1、购入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3、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最后一次摊销时,还应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购入包装物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5、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一次分摊法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押金
出借包装物—次摊销: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周转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2、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3、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