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溢价是债券价格大于票面价值的差额。溢价可以理解为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发行方自己得到的补偿。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或政府机构)、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国际组织。
债券溢价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当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金融市场的通行利率即市场利率时,债券就会溢价。二是受债券兑付期的影响,距兑付期越近,购买债券所支付的款项就越多,溢价额就越高。
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而产生的债券溢价,对债券的购买者来说,是为以后多得利息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即把按票面利率计算多得的利息先行还给发行人;对债券发行人来说,每期要按高于市场利率的票面利率支付债券利息,就需要以高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出售债券,溢价是对其以后逐期多付利息预先得到的补偿,是向投资者预收的一笔款项。这种情况下的溢价实质上是对票面利息的调整。在实务处理中,应将溢价额在债券的存续期内逐期摊销,这样,投资者每期实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应为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溢价摊销的方法可采用直接摊销法或实际利率法:
直接摊销法,又称平均摊销法,是将债券溢价在债券存续期内予以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不太精确。其计算公式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额=债券溢价/债券年限
实际利率法,是以实际利率乘以本期期初债券账面价值的现值,得出各期利息。由于债券各期期初账面价值不同,因而计算出来的各期利息也不一样。在债券溢价的条件下,债券账面价值逐期减少,利息也随之逐期减少。当期入账的利息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差额,即为该期应摊销的债券溢价。这种方法计算精确,但较为复杂。
实务处理中多采用直线法。
债券价格是指债券发行时的价格。理论上,债券的面值就是它的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发行者的种种考虑或资金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息率的变化,债券的市场价格常常脱离它的面值,有时高于面值,有时低于面值。也就是说,债券的面值是固定的,但它的价格却是经常变化的。发行者计息还本,是以债券的面值为依据,而不是以其价格为依据的。债券价格主要分为发行价格和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