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将启动我国个税史上首次个税汇算清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我们可以了解到2020年3月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办理?怎么算?下面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3月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办理

  2020年3月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办理?

  2020年3月个税汇算清缴办理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自己办理。也就是纳税人可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通过单位进行办理。也就是扣缴义务人 (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代为办理。

  纳税人如果向扣缴义务人提出相关代办要求,则扣缴义务人应当代办年度汇算。纳税人应向扣缴义务人及时提供本人真实、准确、完整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等相关信息资料。(除单位以外)。

  第三,通过请人办办理个税汇算清缴。2020年3月个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作为受托人,应与纳税人依法签订委托书,且进行妥善保管。

  2020年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为: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通常纳税人符合这些条件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1、纳税人需补税,但是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没有超过12万元的,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年度汇算的时候,补税金额没有超过400元的,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3、如果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不符合申请年度汇算清缴情况,可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会计网在此提醒大家:2月已接近尾声了,面对就要到来的3月个税汇算清缴,各位纳税人一定要熟悉其流程,并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