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肉眼很少能看到残疾人参加工作,但是参加工作了的残疾人的工资是否能够加计扣除呢?如果你对这部分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吗?可以免税吗?

对于残疾人的工资有哪些政策内容?

根据(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的问题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依据上述规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是指应发工资额,不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但包括个人从工资中缴纳的社会保险。因此,应按残疾职工应发工资计算加计扣除。

残疾人工资可以免税吗?

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还未出台针对残疾人实行免税的政策,但是对持有区、县以上的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有关残疾人工资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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