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以及在国际上更好的和其他企业进行竞争,在企业出口环节时,退还产品增值税以及消费税,并且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那么出口退税认定如何办理呢?

出口退税认定如何办理

  出口退税认定认定如何申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所需资料: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电子数据资料需要打印出纸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资料需要取得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未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有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第1、2项资料,仅需要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般情况下,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的政策;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则适用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的政策。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1版本是供生产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是供外贸企业使用。

  目前,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简化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操作系统,点击界面右上角“向导”——界面左边出现“申报系统操作向导”操作栏——选择“认定向导”一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录入企业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保存一一然后,对录入信息进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一一录入申报所属期,导出数据(注意导出的数据必须放在单独新建文件夹)——最后,打印资格认定报表一一打印出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出口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并同时提供上述资料。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