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十一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为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