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需要向税务局提供材料的,有哪些资料和报表是需要提供的呢?下面是会计网整理的有关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汇算清缴报表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的报表有以下几项: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四)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纳税方式以及预缴税款情况

  (五)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表应由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包括纳税调整根据计算过程中已发行及配发了报告的原因该项目的机构,并因此调整量

  (六)涉及关联方进行业务人员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发展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即5月31日前,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计算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所得税额,并根据季度或者月度预缴税款确定补退税额,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上罗列的申报表等表的行为。

  汇算清缴的对象: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