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员工生活压力,很多公司会为员工提供员工宿舍,为员工租房的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你都知道吗?来和会计网一起看看吧。
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费用主要有三种形式:
1、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2、公司租房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
3、员工个人租房凭租房增值税发票及租房协议到公司报销
不同形式下处理方法不同:
一、企业所得税
1、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范围,应计入公司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建议:公司所发生的员工福利支出,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司租房免费给职工使用,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如果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必须符合以下原则的:①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③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逃避税款为目的。可将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准予税前扣除。(注意:对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不得超过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国有性质的企业应注意,将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是否会超出限定数额,超标的话,建议仍然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账务处理。)
3、员工取得抬头为个人的租房增值税发票,公司凭此发票为其报销租房支出,但不允许列入职工福利费,该项支出与企业经营无关,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外,对企业实报实销的住房租赁费用,如果是合理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二、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在企业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务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加班工资、补贴,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时,应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1、现金发放住房补贴
员工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公司属于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扣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应将该补贴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租房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支出属于员工取得的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公司需将租房费用并入员工工资总额,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公司租房给员工,并不一定固定由一个人住的;需按员工居住天数计算,确认员工租房费用并入员工工资总额,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如果确实无法划分到员工个人名下的,原则上可不并入员工工资计缴个人所得税。(注意:员工为外籍人员,其取得免费住房属于以非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如该住房补贴合理,免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扣缴义务人)应在初次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
3、个人租房凭租房增值税发票及租住协议报销
如果员工个人以增值税发票形式向企业报销住房租赁费用,在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上应当区分外籍个人和非外籍个人两种不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支付给非外籍个人的住房租赁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报销租房费用,不论发票开具的抬头为个人还是公司,均属于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公司需要将租房费用并入其工资总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为外籍人员凭发票报销取得住房费用属于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此项住房补贴合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有效凭证和证明资料。
公司给员工提供住房费用的会计分录:
公司给员工提供住宿,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员工所在不同部门,可以将此费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在账务处理的时,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公司规模小或者无法区分各部门应分摊的费用,也可以统一直接入管理费用。
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凭房东收到租金的收据及发票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