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家都不太了解,有些福利费是可以不交个税的,还有一些个税是可以免征的,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哪些情况可以免征个税?

有哪些福利费可以不交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不用交个税的福利费有三种:发给个别人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比如节日员工聚餐。

以下情况可以免征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以上就是有关个税免征的一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