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应按规定缴纳个税,其生产经营所得以收入总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个体经营户个税计算

  个体经营户个税的计算方法

  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体经营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其中: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各项营业外支出。

  需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的,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纳税。

  个体户个税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