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发生销售业务或者提供劳务服务时,一般涉及增值税的处理。缴纳增值税时,计税依据是什么?该如何计算?

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计税依据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如何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项税额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增值税的特征

  多环节征税、税基广泛。增值税可以从商品的生产开始,一直延伸到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增值税能够拥有较其他间接税更广泛的纳税人。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纳税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税款进行抵扣。因此,增值税实际上是对增值——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的差价征税。

  采用了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纳税人享受税款抵扣的合法凭证。

  在生产、流通的征税环节中享受免税,意味着丧失增值税税款的抵扣权,同时要负担以前环节的已征税款。

  增值税可以对某些商品采用零税率的办法,实行彻底的免税。

  同其他间接税一样,增值税仍具有税负转嫁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