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货物,对其增值额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缴纳增值税时,其应纳税额应如何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是什么?
进项税额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计提缴纳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上月的已缴税金,上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