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税。那么汽车购置税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会计在进行核算时,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汽车购置税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3×10%。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取得、折旧、清理等业务。固定资产的取得,可按其来源不同分为其他单位投入、购入、融资租人、自建、接受捐赠和盘盈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那部分价值,在其有效使用内进行分摊,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成本。
该科目借方反映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贷方反映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值,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期末各种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