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中开始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从而确定上述指标。
怎么理解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具体指企业控制或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其计算公式为:资产总额=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他资产。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票投资以及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指不满足短期投资条件的投资,即不准备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经营周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投资。
长期股票投资是购买并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与优先股,长期股票投资以现金取得时,按取得时的计价成本,具体包括买价、佣金和税费等,若其以非现金交易取得时,按交易物品或取得股票的公允市价计价;长期债权投资指企业购买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怎么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满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