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可以理解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要租赁物件的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再租给承租人使用。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那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根据什么缴纳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因此要缴纳印花税。但是融资租赁合同不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的税目交税,而是按照印花税中的“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这点大家在工作中要注意不要选错税目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规定,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的,不征收印花税。这里只针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的购买行为,也就是说承租方与出售方为同一主体时,才符合不征收印花税的条件。但是出售方为独立第三方时,出租方与其签订的购买合同还是要缴纳印花税的,不过按照的是“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的缴纳凭证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可以分成五类。

  第一类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第二类是产权转移书据。比如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移签订的产权转移合同凭据。

  第三类是营业账簿,是企业设立的记载有营业数据的账簿。

  第四类是权利、许可证照,例如新成立企业取得的营业执照,企业商标取得的商标注册证。

  第五类是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