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与B企业已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形成合作关系,双方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销售代理合同是提供相关销售代理服务,不属于我国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需要是我国印花税列明的合同范围类型,才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应合同印花税的。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相关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如果合同是标注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计算。
2、如果合同只注明含税总金额,则印花税以总额计算。
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