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左侧“特色业务”-“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本月应征收社会保险费情况表;
3.确认“本月应征收社会保险费情况”无误,则在“请选择”栏次打钩,点击“申报”;
4.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右下角“确定”;
5.查看“社保费申报回执单”,确认无误,点击右下角“缴款纳税”;
6.选择缴款方式,点击“前往缴款”,进行缴费操作。
注意事项:已申报未缴费的,可通过“单位社保-社保费申报缴纳-税费缴纳”办理。未按规定在当月完成缴费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从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特别情况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