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模块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以法定代表人或购票员身份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
其次,四步让您学会使用发票领用功能:
第一步,填写发票领用申请表
页面的上方温馨提示,请各位纳税人认真阅读。
页面的下方是申请表,请按规定进行填写。
邮寄地址只能选择企业的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
领用信息,系统显示您已核定的发票种类,请根据经营需要选择您要领用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发票结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持票最高数量、本月已领数量、本次最高可领数量由系统自动带出,本次申领数量请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申领数量不得大于本次最高可领购数量。
第二步,领取方式
选择顺丰邮寄。
第三步,上传附报资料
该业务一般无需上传资料。
第四步,对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对
信息有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跟踪处理进度,也可在发票代开/领用邮寄订单结果查询模块跟踪邮寄审批进度。
以上就是发票领用的操作流程,您学会了吗?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