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口退税后,什么时候可以收到退税款呢?为什么两家企业同时申报出口退税,一家已经收到退税款了,另一家企业却还没有收到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对不同分类管理类别的外贸企业,税务部门在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的基础上,自受理申报至办结的时限存在不同的,分别为:

  1. 一类企业:5个工作日;

  2. 二类企业:10个工作日;

  3. 三类企业:15个工作日;

  4. 四类企业:20个工作日。

  以上办结时限均为最长办结时限。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提升出口退税速度与便利度,当前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已经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外贸企业,分类管理的评定与企业的诚信建设息息相关,请大家务必保持守法经营,诚信纳税。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