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丁应向丙索赔
B: 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 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 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 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