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9%。2020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金额为4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税额0.24万元。假设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范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当月计算抵扣进项税。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加工生产9%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的扣除率为9%。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企业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40+8)×9%=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