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先按定额税率计税,待金额确定后再补贴印花
B: 按金额比例计税的应税凭证,只载明数量未注明金额的,按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C: 已税合同修改后增加金额的,按增加金额计算补税,减少金额的,按减少金额计算退税
D: 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按合同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税
E: 技术开发合同,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合计金额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