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于2021年10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00000元的钢材换取乙公司价值800000元的水泥,乙公司取得差价款100000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以物易物的易货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

B: 甲公司3月份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10元

C: 甲公司可对易货合同采用按期汇总缴纳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D: 该业务中甲乙均为纳税人

E: 税务机关针对易货合同总计应征收的印花税为900元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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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以物易物的易货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因此,对这类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选项A正确;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印花税=(700000+800000)×0.3‰=450(元),选项B错误;双方总计应纳印花税=450×2=900(元),选项E正确;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选项C正确;同一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并各执一份的,原则上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选项D正确。

答案选 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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