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田某作为人才被引入某公司,该公司将购置价860000元的一套住房以5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田某。田某取得该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考点】低价购房的所得税处理
【解题思路】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860000-500000)/12=30000(元),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田某取得该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60000-500000)×25%-2660=87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