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今天会计网给大家整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住房公积金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有些公司由于职工工资很高或很低,因此多数城市户会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及下限。一般情况下,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地方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计算方式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应提供哪些资料?

  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一般单位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机关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