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某对钱某享有50万债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李某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李某对王某享有到期债权3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张某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张某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张某可以直接以李某的名义行使对王某的债权

B: 张某行使代位权应取得李某的同意

C: 张某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 张某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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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选项D正确。

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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