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北京某饭店于2011年8月取得住宿费收入100万元,理发收入1万元,游艺厅收入40万元,卡拉OK歌舞厅收入50万元,餐厅收入40万元,代理服务手续费收入1万元。该饭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万元。(已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

A: 11.6

B: 25.1

C: 19.1

D: 46.4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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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属于“娱乐业”税目征税范围,所以该饭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00+1+40+1)×5%+(40+50)×20%=7.1+18=25.1(万元)。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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