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二)

甲度假酒店设有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取得的收入分别核算。2013年1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营业收入130万元,支出住宿成本90万元。

(2)提供餐饮服务取得营业收入140万元,支出餐饮成本120万元。

(3)经营游艺场取得游艺收入25万元、射击收入10万元、跑马比赛收入2万元、游戏机收入8万元。支付游艺场租金6.5万元。

(4)举办时装表演活动取得营业收入17万元,支付演员劳务费支出3万元。

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2.甲度假酒店当月住宿、餐饮服务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


A: (130-90)×5%+(140-120)×3%=2.6万元

B: (130-90)×3%+(140-120)×5%=2.2万元

C: (130+140)×5%=13.5万元

D: (130+140-90-120)×20%=12万元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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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提供住宿、餐饮服务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需要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的,没有扣除项目,所以这里支付的住宿成本和餐饮成本不得在营业额中扣除。甲度假酒店当月住宿、餐饮服务应缴纳营业税=(130+140)×5%=13.5(万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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