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A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2)选项CDE:下列人员不能充当辩护人:正在被执行刑罚(选项E)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本案的证人;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牵连的人;现职的公安、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无行为能力(选项C)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此外,外国人(选项D)和无国籍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