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
B: 创投企业从其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C: 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D: 企业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