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业务需要发生的应酬费用支出,称为业务招待费。发生业务招待费时,怎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怎么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根据收到的发票数额和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业务招待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该直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就要先认证再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业务招待费包括哪些内容?
业务招待费包括:
①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所需的宴请、工作餐费用。
②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礼品支出。
③企业在旅游景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游览景点费用、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业务关系人员差旅费。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提示:礼品用于赠与的,应当作为商务招待费,但是如果礼品是由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具有标识、宣传企业形象和产品的功能的,也是可以作为商业宣传费。同时,必须要严格区分给顾客回扣等违法费用,不应该将其直接调整为商务招待费。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