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黄河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黄河公司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为8000万元,黄河公司用于偿债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原价为6000万元累计摊销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黄河公司因上述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黄河公司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8000
累计摊销 1200
贷:无形资产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0
其他收益 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