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汇票、本票、支票
B: 债券、存款单
C: 建设用地使用权
D: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E: 仓单、提单
权利质权是指用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外可转让的财产权为出质财产的质权;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①汇票、支票、本票(选项A);②债券、存款单(选项B);③仓单、提单(选项E);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选项D);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选项C,属于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