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的是(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选项A);(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