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营一年后,甲欲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丁,合伙协议中没有关于份额转让的相关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关于甲之份额转让条件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AE,普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