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
选项BDE,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一方的过失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有过失一方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选项AC,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应追究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