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总分140分,84分及格;高级经济师考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经济师考试设有初级、中级和高级,每个级别的及格分数均为总分的百分之六十,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设有两门科目,分别是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经济师考试设有十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十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