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总分140分,84分及格,高级经济师总分100分,60分及格。经济系列考试(初、中、高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则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初级、中级经济师总分140分,84分及格,高级经济师总分100分,60分及格。经济系列考试(初、中、高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则考《高级经济实务》一门科目。
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