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临时性补贴会计处理为:
1、企业疫情期间取得政府的临时性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企业使用补贴后并结转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贷:本年利润
企业疫情期间取得政府的临时性补贴并结转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处理。其中“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该科目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