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经济师考《高级经济实务》科目,分为十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报名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进行报考。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湖北省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通过后,须参加评审工作。